| “弘扬正气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”为主题,具备以下一个或几个条件,带给人心灵的冲击,让人感受到了强大人格魅力和昂扬向上精神力量的人士,均可提名为2006年度“感动省城”十大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(背景、身份、职业、经历不限)。
- 事迹发生在2006年度或在本年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(必备条件)。
- 居住在石家庄市或主要事迹发生在石家庄市(必备条件)。
- 事迹曾被媒体报道,具有一定的知名度。
- 为推动城市发展和进步做出突出贡献,社会广泛关注,公众反响强烈。
- 在经济、社会、文化等某个领域做出了重要贡献或有突出表现,市重大项目主要贡献者,事迹感人至深。
- 爱岗敬业,事迹典型,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。
- 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产生了重要、积极的影响,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、社会价值观主流取向及时代精神。
- 个人在生活、家庭、情感上的表现特别感人,体现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社会风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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